香港公司报税审计存在的4个误区
发布日期: 2019-06-05 来源: www.zhuoxin.hk 151 分享:
注册香港公司后续税收方面比较优惠,这对很多内地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家和投资者来说都是很大的一个福利。但还有很多企业家和投资者还存在误解,比如,香港公司报税,或者香港公司海外利得税,在香港公司的管理和报税上很多人不重视,导致后期遇到一些比较大的麻烦。下面和大家分析香港公司报税审计存在的4个误区。
误区1、注册香港公司后,只要不在香港本地营业,则不需要香港作核数师报告或向香港税务局申报。
有一些国家或地区,如 BVI,因为BVI政府声明不可在当地进行业务,所以BVI公司不需要递交相关财务报告,只需每年缴交年费即可。香港公司要遵循香港公司法。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
误区2:香港公司不会收到任何政府信件。
注册香港公司有个法定条件:必须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可以不是实际办公地址,只是一个和政府联系的地址即可)。
香港公司每年满周年时都会收到政府发出的换取新的BR(商业登记证书)通知书和雇员工资申报表。同时每次的年鉴或报税若有任何延期政府也会发出罚款通知书,提醒公司董事尽快完成管理动作。
某些客户已经注册好了香港公司,但是好象从未收到过任何政府信件。其实如果再不于理睬严重的会接到法院传票。这时如果公司董事都没有看到过这类信件不于理睬的话,那么政府会再发第二次的罚款通知书,再不于理睬那么公司董事将被列入黑名单,董事若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入境香港,那么将被传讯问话,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对于董事本身以后如果再要注册香港公司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将不被允许。
所以香港公司所收到到的每封政府信件都是十分重要的,公司董事需要在快要年鉴时特别留意原来的注册代理有没有收到相关信件,以免耽误公司管理。
误区3:海外利得不需要主动去申报,会自动获得。
香港海外利得税的申请需要交代贸易的流程,有些企业可能嫌麻烦,就不申报,或者直接做零申报。那不做零申报岂不是要交税吗?熟悉香港税务法规的人都知道,香港是按利得税向公司收税,所为利得税,就是利润部分去交税,如果没有盈利则无需交税。在最近的一个财年(2012-13年度)香港利得税的收取标准是利润部分的16.5%。
利润较大的企业不可能年年亏损,银行帐户上有大量的资金流入流出,而公司却还在做业务不跃报告(即零申报),所以当政府一旦察觉到这种怪异的现象,不仅会让客户补缴税金,补回原来需要履行的核数报税的职责,更会有罚款等一系列严重的处罚措施。因此,提醒需要正规经营的香港公司一定要按要求去做帐报税,正规报税毕竟还是对公司发展有利。
误区4:报税超过规定期限。
香港税务局会在公司注册成立后的第十八个月发出税表,在收到税表之后需要进行税务申报。税务局对于报税日期和期限是有严格规定的,并非无限长。
1)第一次报税,时间是3个月;
2)第二次及以后报税,时间是1个月。如果香港公司税务申报逾期超期了怎么办?超期将会收到税务局寄出的罚款通知单,通知单上会注明因为某香港公司申报税务超过了规定的期限,因此需要罚款12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金额,并依旧需要继续做税务申报。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帮你处理,通常情况首次逾期我们都可以想办法帮忙求情减免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香港公司报税审计存在的4个误区的简单总结,因此在香港公司审计报税之前很有必要了解一些知识点,避免陷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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